重庆渝荣水务有限公司:
为促进 资源节约,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保障 荣昌人 民获得优质的自来水及供水服务,不断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确保 供水事业良性发展 。根据 《城镇供水 价格管理 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 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 15 号) 等规定 , 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 现 将我区调整重庆渝荣水务有限 公司 供区供 水销售价格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分类
简化 供水价格分类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 三类 。
二、供水价格
1.居民用水 价格调整为 3.18元/立方米(含原水费) 。
2.非居民用水价格 调整为 3.60元/立方米(含原水费)。 为支持 工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非居民用水中的工业用水价格分步调整,现将价格先行调整到 3.28元 / 立方米,第一监管周期 内 调整到位。
3. 设立特种用水价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增设特种用水类别。 对洗车、洗浴(含浴足)、高尔夫球场用水实行特种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价格为 5 . 58 元 /立方米(含原水费) 。
以上价格 均 不含 水资源费、 污水处理费 、垃圾处理费(代收)。水资源费为 0.12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居民 用水为 1.00元 /立方米、 非居民 用水 和特种 用水为 1.30元 /立方米 。
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用水价格
我 区 特殊困难群体 家庭生活用水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四、执行范围
此次价格调整涉及重庆渝荣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具体为: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峰高街道、板桥工业园区、广富工业园区。
五、执行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第一次抄表仍按原价执行,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六、相关要求
自来水销售价格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重庆渝荣水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自来水收费大厅做好收费公示,确保本次价格调整平稳实施,若有较大的社情民意,及时报区发展改革委。
居民用水其 他相关规定按《重 庆市 荣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建立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荣 发改 发 〔2016〕 26 号)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我区特殊困难群体生活 用水价格 的 通知 ( 荣发改 发 〔2 022 〕 167 号 ) 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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