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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乡低保家庭收入的认定范围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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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

(一)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

(二) 经营净收入 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等之后得到的收入

(三) 财产净收入 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

(四) 转移净收入 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

    (五)经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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