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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乡低保家庭消费支出认定范围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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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消费支出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消费支出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家庭消费支出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认定。

家庭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排危、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等唯一住房) 或高标准装修住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 困难的除外。

(二)有非公派出国留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缴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学费(每人每年)在民办学校读书的。

(三)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的。

(四)自费购买商业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用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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