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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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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单位以下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下列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 61471447 )。

  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行政执法人员证件

序号

姓名

执法证号

备注

1

唐由维

22005320029

已遗失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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