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抢抓机遇,推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帮助重点企业解决好招工用工问题, 结合 我区 实际, 特 制 订 以下 政策 措施 。
一、 支持对象
(一) 新引进企业。 用 工在500人以上且总投资不低于 5 亿元,并在招商引资协议约定期限内建成投产的新引进重点企 业 ;
(二)已投产企业。 当年在 荣昌区实际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所得税共计2000万元及以上的已投产制造业重点企业 。
二、支持政策
(一)招工补贴。 对 自主招工的重点企业 , 以及 为重点企业 送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院校等单位, 招用人员在荣 昌区 连续 参加 6个月 及 以上社会保险后 ,按照 1500 元 / 人 的 标准给予 一次性 补贴。
(二) 顶岗实习补贴。 对 职业院校为区 内 重点企业 输送实 习学生,连续实习满 6个月 的, 按照 1500 元 / 人 的 标准给予 一次性 补贴。
三、政策兑现
(一)申报时间 。
1 . 招工补贴:每年3月1—10日或9月1—10日。
2 . 顶岗实习补贴: 每年1月1—10日或7月1—10日。
(二)申报流程 。
1 .招工补贴 申请。 符合条件 的 重点企业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院校 等单位 将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一次性招工补贴申请表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一次性招工 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 2 ) 、企业纳税证明(已投产企业提供) 提交至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窗口( 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64号 20 幢 )。
2 . 顶岗实习补贴 申请。 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将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顶岗实习补贴申请表 》(附件 3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顶岗实习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 4 ) 、顶岗实习工资发放记录、购买意外保险发票及保险单 原件 及复印件 提交至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窗口( 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64号 20 幢 )。
(三) 审核。
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召集相关部门 开展联合会审 。
(四) 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联合会审结果 在荣昌区门户网站 对拟享受补贴情况进行 公示。
(五) 拨付 补贴 。
公示无异议 后 ,由 区人力社保局 将补贴资金 按程序 拨付 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
四、 执行时间及解释
以上措施 从2021年 8 月 1 日起 试行,试行期3年 。支持对象中新引进 企业由 区招商投资局 认定 、 已投产企业由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认定,政策 内容 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一次性招工补贴申请表
2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一次性招工补贴人员花名册
3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顶岗实习补贴申请表
4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企业顶岗实习补贴人员花名册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